指派 RBS 职能成员资格和范围

定义了组织中所需的 RBS 职能后,就可以指派每个职能的成员资格。指派成员资格时,将指定每个成员可以行使职能功能的范围。所指定的范围可能是 eDirectory 树中的环境,也可能是代表其它某类(非 eDirectory)范围的对象,这取决于与这些职能功能相关联的管理应用程序。

建议:  如果某个管理应用程序以非 eDirectory 方式定义范围,它将扩展 eDirectory 树的纲要以包括所需的范围对象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按照创建代表非 eDirectory 范围的对象中的说明创建范围对象。

  1. 右击 RBS 职能对象或代表要指派为职能成员的用户的对象 > 单击“属性”。

    可以逐个将用户指派为职能成员,也可以以组、组织或组织单元为单位进行指派。但是,如果希望每个用户在不同的范围内行使职能,必须逐个指派职能成员资格。

  2. 在“基于职能的服务”选项卡上,指派所需的职能成员资格:

    • 对于 RBS 职能对象,选择“职能成员”页 > 根据需要编辑成员及其范围的列表。

      有关细节,请单击“帮助”。

    • 对于用户、组、组织或组织单元对象,选择“指派的职能”页 > 根据需要编辑职能成员资格和范围的列表。

      有关细节,请单击“帮助”

    要使单个职能成员资格具有多个不重叠的范围(如 eDirectory 树的两个不同的分支),则必须多次列出该职能成员资格,每次带有不同的范围。

  3. 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