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目录管理

目录管理包括对目录树中对象的管理。您可以创建、编辑和组织对象。

4.1.1 复制对象

您可以使用与现有对象相同的特性值创建新对象,也可以将特性值从一个对象复制到另一个对象。

  1. 在“职能和任务”中,单击“目录管理”>“复制对象”。

  2. 在“复制的源对象”字段中,键入对象的名称和环境或使用“对象选择器”查找该对象。

  3. 选择下列其中一个选项:

    • 创建新对象并复制特性值
    • 将特性值复制到现有对象
  4. 如果要将访问控制列表权限复制到此对象,请选择“复制 ACL 权限”。

    此步骤可能需要额外的处理时间,具体视您的系统和联网环境而定。

注:复制对象操作不会复制下列对象特性:

  • ACL
  • CN
  • DirXML 关联
  • 与我等效
  • 组成员资格
  • 成员
  • 安全性等于
  • 任何命名特性
  • 任何只读特性
  • 任何 RBS 特性

4.1.2 创建对象

  1. 在“职能和任务”中,单击“目录管理”>“创建对象”。

  2. 从所显示的列表中选择对象类,然后单击“确定”。

  3. 指定请求信息(会按照选定的对象类显示),然后单击“确定”。

    注:如果使用的是 Mozilla 浏览器,单击“+”号即可添加信息而无需直接在字段中键入。

  4. 当显示确认讯息“创建对象的请求成功”时,请单击“确定”、“重复任务”或“修改”。

4.1.3 删除对象

  1. 在“职能和任务”中,单击“目录管理”>“删除对象”。

  2. 键入对象的名称和环境,或使用“对象选择器”查找该对象,然后单击“确定”。

    随即显示确认讯息“删除对象的请求成功”。

4.1.4 修改对象

  1. 在“职能和任务”中,单击“目录管理”>“修改对象”。

  2. 键入对象的名称和环境,或使用搜索功能查找该对象,然后单击“确定”。

    “修改对象”屏幕随即显示,同时会显示一组针对选定对象的选项卡。选项卡及其功能参见此任务的下列说明。

  3. 基于选定的选项卡完成修改动作,然后单击“确定”。

    注:如果使用的是 Mozilla 浏览器,单击“+”号即可添加信息而无需直接在字段中键入。

一般

单击“一般”选项卡页将显示“标识”页。

  1. 完成此窗体中的下列信息:

    • 其他名称
    • 位置
    • 部门
    • 说明

      使用添加、删除和编辑功能修改您的说明。

  2. 单击“确定”、“取消”或“应用”。

“另请参见”页会显示“对象选择器”,可帮助您查找其他对象以获取相关信息。

“其他”页会显示“已赋值特性”和“未赋值特性”列表框。您可以移动、编辑或删除对象的特性。

安全性

根据选定的对象,“安全性”选项卡页会显示下列其中一个或两个特性选项。这些特性可用于“目录管理”的权限计算。

  • 安全性与我等效

    此特性可指定与此对象安全性等效的其他对象。

  • 安全性等于

    此特性可指定安全性等于此对象的对象。

限制

使用“限制宽限登录次数”选项可在用户使用失效口令多次登录之后,强制其更改口令。

设置允许用户同时连接的最大数目。最大连接数针对每台 iManager 服务器设置。iManager 服务器可取代工作站。

动态

使用“动态”页可以指定查找“动态组”对象的成员时所使用的搜索准则。

  1. 选择“动态组”可将静态组变为动态组。

    静态组变为动态组后,只要清除“动态组”选项,就可以将动态组转回到静态状态。

  2. 使用您要搜索的开始位置填写“搜索开始位置(基 dn)”文本框。

  3. 指定搜索范围。

    如果您未指定范围,则将采用基本范围。

    • 搜索基 DN:只搜索基本对象。
    • 搜索一个级别:搜索基本对象的直接下属,但不搜索基本对象本身。
    • 搜索子树枝:搜索基本对象,以及它下面的子树中的所有对象。
  4. 选择“动态成员”的搜索应涉及多个服务器还是只涉及包含“动态组”对象的服务器。

    • 是:在搜索“动态成员”的过程中,服务器会与其他服务器通信。
    • 否:“动态成员”的搜索只会返回本地结果。
  5. 使用这两个“搜索过滤器”图标可精简搜索并能手动编辑字符串(如果您了解语法)。

  6. 单击“应用”可以更新“查询结果”。

使用此“设置”页可以建立身份对象,以及与对象相关的其他搜索参数。

  1. 选择“身份对象”。

    这个对象是 LDAP 服务器登录到树中以便执行查询时所使用的身份。

  2. 除非能够为 iManager 提供合理的时间来装载其所找到的对象,否则请将“超时”保留空白。

    如果没有提供足够的时间让 iManager 完成装载,将发生超时,且该对象不再可用。必须删除该对象,然后重新开始。

  3. 选择“允许重复”可在列出动态组成员的过程中减少服务器的负载。

    除非您完全了解此功能的含意,否则请勿选择此功能。

  4. 除非您完全了解此功能的含意,否则请勿选择“允许未知”。

    无法正确确定成员资格时,“允许未知”可以决定在动态组中包含还是排除成员。

4.1.5 移动对象

  1. 在“职能和任务”中,单击“目录管理”>“移动对象”。

  2. 键入对象的名称和环境,或使用“对象选择器”查找该对象,然后单击“确定”。

  3. 在“移至”字段中,选择要将对象移至的树枝。

  4. 如果要在旧位置为每个将要移动的对象创建一个别名,请选择“创建一个别名,用来取代已移动的对象”。

  5. 单击“确定”。

    确认讯息““移动对象”的请求成功”随即显示。

4.1.6 重命名对象

  1. 在“职能和任务”中,单击“目录管理”>“重命名对象”。

  2. 键入对象的名称和环境,或使用搜索功能查找该对象。

  3. 只键入新对象的名称;不包括环境。

  4. 如果要保存旧名称,请选择以保存。

    这会将旧名称保存为 Name 属性的其他非正式值。保存旧名称可让用户根据该名称搜索对象。重命名对象之后,您就可以在该对象的“一般标识”选项卡上的“其他名称”字段中查看旧名称。

  5. 如果要为正在命名的对象创建一个“别名”,请选择“创建一个别名,用来取代重命名的对象”。

    这样可以使任何与旧对象名称相关的操作得以继续执行而不会中断,直到您可以更新这些操作以反映新名称为止。

  6. 单击“确定”。

    确认讯息“重命名对象的请求成功”随即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