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取消删除文件夹和文件

如果您拥有相应的权限,则可以取消删除任何文件夹或文件,并将它恢复到其先前位置。

只有 Web 界面才提供此功能。

  1. 导航到已删除文件夹或文件此前所在的文件夹或位置。

    例如,如果要恢复“我的文件”区域中的文件夹,请导航到“我的文件”区域。

  2. 单击位于此页右上角的废物桶图标

    “废物桶”页显示当前文件夹之中或其下已删除的所有文件夹和文件。不会显示已清除的项目,因为它们无法恢复。

  3. 选择要取消删除的文件夹或文件。

  4. 单击恢复

    或者

    单击全部恢复,以恢复废物桶中的所有文件夹和文件。

    文件夹和文件将恢复到此前所在的位置。如果包含文件的文件夹也被删除,则在恢复这些文件时会恢复相应的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