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重命名或移动文件夹

在“分发包”页上使用编辑下拉列表可编辑现有的对象。要访问编辑下拉列表,必须单击列表中对象名称旁边的复选框以选中对象。

根据选择的对象类型,您可以重命名、复制或移动选定的对象。例如,如果选择“分发包”对象,您可以重命名、复制以及移动分发包。如果选择了“文件夹”对象,您可以重命名或移动该“文件夹”对象,但不能复制对象。如果此选项变灰,则表示该选项不适用于选定的对象类型。

有些操作无法针对多个对象执行。例如,如果选中了多个复选框,则编辑菜单上的重命名选项将不可用。

  1. 在“ZENworks 控制中心”内,单击分发包选项卡。

  2. 分发包列表中,选中文件夹名称旁边的框,然后单击编辑

  3. 选择一个选项:

    • 重命名: 单击重命名,为文件夹提供一个新名称,然后单击确定

    • 移动: 单击移动,为选定的对象选择一个目标文件夹,然后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