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概述

迁移实用程序用于迁移 ZENworks Asset Management 7.5 集合域定义的库存数据,以及资产管理数据。这些数据包括:

网络设备和合同网络关系不能迁移。在 ZENworks 11 SP2 Asset Management 中运行网络发现进程后,可以重新建立合同与网络设备之间的关系。

库存数据可以按单个设备迁移,也可以成组迁移。资产管理数据成组迁移。

迁移库存数据时,默认情况下还将迁移以下内容:

迁移库存数据时还会迁移以下的资产管理数据:

1.2.1 系统要求

迁移实用程序的要求如下:

  •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5.1 SP2、Windows XP Professional 5.1 SP3、Windows Vista SP1 x86、Windows Server 2003 5.2 SP2 或 Windows Server 2008 x86;不支持 Windows 2000 和 Windows 2008

  • 网络能够连接源数据库服务器和目标数据库服务器

  • 迁移源:ZENworks Asset Management 7.5

  • 迁移目标:ZENworks 11 SP2 Asset Management

  • Microsoft .NET Framework 2.0 可再发行包 (x86)

  • (可选)ZENworks 11 SP2 Asset Management。此产品是查看迁移的资产管理数据所必需的。

可在以下数据库间迁移数据:

  • SQL Server 到 SQL Server

  • SQL Server 到 Sybase

  • Oracle 到 Oracle

若要进行迁移,Oracle 数据库可以是 Oracle 9.2、Oracle 10.1 或 Oracle 10.2。如果您使用的是 Oracle 数据库,请注意以下几点:

  • 运行迁移实用程序的计算机上必须安装 Oracle 客户端。对于版本 10.1 和 10.2,该客户端必须是管理员,而非 InstantClient。

  • 对于 Oracle 10.2 客户端,必须应用增补程序 5473334(文档 ID 387818.1)。Oracle Provider for OLEDB 10.2.0.2.20,增补程序中众多数据访问组件中的一个。

  • TNSNAMES.ORA 必须同时包含源数据库服务项和目标数据库服务项。要自动创建这些项,请使用 Oracle Enterprise Manager Console 或 Net Configuration Assistant(Local Net Service Name 配置)登录到 ZENworks Asset Management 7.5 数据库和 ZENworks 11 SP2 Asset Management 数据库。请注意,用于项的名称必须与对应的服务名称完全匹配。

  • “路径”设置中必须包含 Oracle bin 目录(例如,C:\oracle\product\10.2.0\client_1\BIN);但是其他 Oracle 产品和安装的目录不得包含在“路径”设置中。

  • 与 ZENworks Asset Management 7.5 Oracle 数据库纲要关联的用户(默认为 NCSYSTEM)在运行迁移时必须拥有“DBA”角色(默认情况下,NCSYSTEM 只有“连接”角色)。

1.2.2 迁移过程

对象(库存数据和自定义报告等)迁移过程包括六个步骤:

  1. 安装迁移实用程序: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部分 1.3, 下载和安装 ZENworks Migration Utility

  2. 在开始迁移之前和成功完成每个阶段之后,备份源数据库和目标数据库。

  3. 选择迁移源。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部分 1.4, 选择迁移源

  4. 选择迁移目标。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部分 1.5, 选择迁移目标

    例如,如果在进行引导迁移之前已选择目标区域,则会出现一个对话框询问您是否要清除储存在 ZENworks Asset Management 7.5 源数据库中的迁移状态数据(如果要更改迁移目标,便需进行这一操作)。单击“确定”清除迁移状态数据。

    警告:您无法重新选择迁移目标。例如,如果选择某个引导迁移目标,然后切换到生产目标,便无法再次切换回引导目标。

  5. 选择要迁移的对象。

    首次迁移库存数据时,默认情况下将迁移管理员定义的字段定义、本地产品定义和自定义报告。要分开迁移这些内容,请参见部分 1.6, 迁移对象。由于数据库纲要更改,部分自定义报告无法迁移。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部分 1.6.7, 迁移自定义报告

    选择要迁移的对象时,请记住以下内容:

    • 库存数据与资产管理数据必须使用相同版本的迁移实用程序迁移。

    • 对象只能迁移一次。

    • 库存数据需要在资产管理数据之前迁移。

    • 尚未储存的工作站不能迁移。此外,如果工作站与联系人相关联,则联系人与工作站之间的关系也不能迁移。

    如果要执行分阶段迁移,请选择要迁移的工作站的子集。请勿在完成所有阶段之前迁移资产管理数据。有关阶段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分阶段迁移

  6. 初始化迁移。

    迁移可能需要几小时才能够完成,这取决于要迁移的数据库的大小。迁移期间,迁移实用程序有时可能会没有响应。如果迁移中断或取消,可以重启动迁移。重启后,迁移将从迁移进程中的上次迁移记录继续。如果在重新运行迁移进程时列出错误,您可以忽略这些错误。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部分 1.6, 迁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