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在重新傳送時收回原始項目

您可以在重新傳送電話和郵件項目時收回這些項目。系統只會從尚未閱讀項目的收件者的信箱中收回原始項目。系統會以新訊息取代未讀取郵件訊息,但不會收回已讀取郵件訊息,並且這些收件者信箱中將同時包含原始訊息和重新傳送的訊息。

若要從尚未閱讀原始郵件或電話訊息的收件者信箱中收回這些項目,請執行以下操作:

  1. 在「已傳送項目」資料夾中選取相應的已傳送郵件項目,或者在「信箱」資料夾中選取該項目 (如果您也是該郵件的收件者)。

  2. 從工具列上的省略號下拉式功能表中選擇重新傳送

  3. 在郵件本文、收件者列、標題列和附件中進行任何所需的變更。

  4. 確定啟用了是否收回原始項目?滑桿開關,然後按一下傳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