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移轉管理區域設定

當設定移轉為 ZENworks Configuration Management 中的管理區域設定時,會覆寫所有區域設定,DNS 設定的名稱伺服器除外。從舊版 ZENworks 移轉而來的名稱伺服器會附加至 ZENworks Configuration Management 之「名稱伺服器」清單中的現有項目。

若要將資料從 eDirectory 移轉至 Configuration Management 中的「管理區域」設定:

  1. 若要覆寫 ZENworks 資料庫中現有的「管理區域」設定,請按一下 停止列出來源區域中的物件圖示 (移轉工具設定圖示),選取「一般」選項,再選取「覆寫已存在的物件」選項,然後按一下「儲存設定」,以結束此對話方塊。

    警告:如此即可覆寫資料庫中現有的「管理區域」設定,包括先前已移轉的項目。

    「跳過儲存/載入歷程」選項無需儲存本地歷程,因而在發生大型移轉時可大幅提高效能。

    「管理區域」設定目前尚無專用的全域移轉選項。

  2. 按一下「移轉任務」欄位的「步驟 4︰區域設定」

  3. 若要為移轉進行建模,請移至「來源 eDir 網路樹」面板,然後瀏覽 eDirectory 網路位置,藉以找到要移轉的資訊。若要停止列出「來源 eDir 網路樹」中的物件,請按一下 停止列出來源區域中的物件圖示

    重要:「Novell 應用程式啟動器」設定或「複製影像」規則的個別元件都會顯示,以便您可以有選擇地移轉,而不是移轉所有設定或規則資訊。

  4. 請視需要重複步驟 3,以找出要於此時移轉的所有區域設定資訊,將其排入佇列中。

    重要:當您按一下「立即移轉」按鈕時,即會移轉您排入「目的區域」面板中之佇列內的各項目。

  5. 複查您在「目的區域」面板中的選擇。

  6. 若要刪除移轉佇列中的項目,請選取該項目,然後按一下 停止列出來源區域中的物件圖示 圖示。

    您可以使用 Ctrl 與方向鍵或使用 Shift 與方向鍵選取多個項目進行刪除。

    排入佇列等候移轉之項目的圖示及文字皆會以灰色顯示。若選擇刪除以灰色顯示的項目,將只會從佇列中刪除這些項目。

    警告:若選取彩色項目 (使用藍綠色或黑色文字),即會自 ZENworks 資料庫中刪除這些項目,在 ZENworks 控制中心中亦不再可用。

  7. 若要移轉「目的區域」面板中所有以灰色顯示的項目,請按一下「立即移轉」按鈕。

    移轉程序期間或移轉程序結束之後,下列資訊適用於移轉公用程式︰

    • 焦點會立即移至「要移轉的項目」索引標籤,讓您可以在此索引標籤內檢視移轉的後續進度。

    • 「步驟」欄會顯示各移轉項目的進度列。整體進度列位於螢幕底部。

    • 「移轉歷程」索引標籤會顯示所有已移轉的項目。此清單會隨項目的移轉而動態更新。移轉期間,您可以在「要移轉的項目」「移轉歷程」索引標籤之間來回切換。您也可以在索引標籤面板中的任意處按一下滑鼠右鍵,再選取「重新整理」,以重新整理已移轉,但可能還未顯示之項目的檢視。

    • 「選取」索引標籤會在「來源 eDir 網路樹」「目的區域」兩個面板中,以藍綠色文字顯示所有完成移轉的物件。

      其藍綠色會持續顯示,以便您下次開啟移轉公用程式並瀏覽「來源 eDir 網路樹」網路位置及「目的區域」資料夾時,可查看先前所移轉的項目。

    • 移轉失敗的物件仍會繼續顯示,並以灰色顯示其圖示。

      步驟 8 中會提供處理失敗移轉項目的指示。

  8. 移轉完成之後,請視需要執行下列作業︰

    1. 複查兩個「選取」面板中的藍綠色項目,確定要繼續將其他項目排入佇列中等候移轉,或從「目的區域」面板中刪除先前所移轉的項目。

      您也可以使用「移轉歷程」索引標籤探查此資訊。

      • 如有發現其他項目要進行移轉,請重複步驟 3步驟 7

      • 若要刪除「目的區域」面板中所列的任何項目,請選取項目,然後按一下 停止列出來源區域中的物件圖示

        警告:「目的區域」面板會以藍綠色文字顯示先前已移轉的資料,而以黑色文字顯示在 ZENworks 控制中心中建立,或從其他 eDirectory 物件移轉而來的項目。兩者皆可使用刪除選項 (停止列出來源區域中的物件圖示)。因此有可能會刪除 Configuration Management 中先前已存在,但從未移轉的項目。

    2. 「要移轉的項目」索引標籤上,針對無法移轉的各個項目按一下「失敗 - 檢視記錄」按鈕,再決定最適合處理方式。您可以修復問題並移轉項目,或從「要移轉的項目」索引標籤中刪除項目 (此動作亦會一併刪除「目的區域」面板中之佇列內的該項目)。

      若只要檢視失敗的項目,請在面板中的任意處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取「成功刪除」,以篩選所列的項目。此清單只會針對目前的任務進行維護。

    3. 失敗項目中如有不需要移轉者,只要從「目的區域」面板中的佇列內,刪除已排入佇列 (仍以灰色顯示) 的失敗項目即可。在「要移轉的項目」索引標籤中的任意處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取「刪除所有項目」

      這會清空「要移轉的項目」索引標籤清單。同時亦只會從「目的區域」面板清單中刪除尚未移轉的佇列項目。

      警告:若改選「目的區域」面板中的「刪除所有項目」,除會刪除列在「目的區域」面板與「移轉歷程」索引標籤內的所有項目之外,還會刪除 ZENworks 資料庫項目,將其從 ZENworks 控制中心中有效移除。若要使用「刪除所有項目」而只刪除已排入佇列 (尚未移轉) 中的項目,最安全的方法便是從「要移轉的項目」索引標籤進行。

  9. 若移轉結果皆正確無誤,請繼續下列一項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