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阻擋或丟棄來自特定使用者的所有電子郵件

如果您根據本章節所述阻擋了來自特定使用者的所有電子郵件,向您傳送訊息的受阻使用者不會從 GroupWise 收到關於其電子郵件已遭阻擋的通知。

  1. 在含網際網路位址的項目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按一下垃圾郵件

  2. 按一下「丟棄寄件者」

    按一下「阻擋寄件者」

  3. 選取「丟棄來自此地址的電子郵件」「阻擋來自此地址的電子郵件」

    如果選取「丟棄」,則該地址會加入「垃圾清單」。以後來自這個電子郵件地址的所有電子郵件項目都會傳送至「垃圾郵件」資料夾 。

    您可以指定在一定的天數後自動刪除此資料夾中的項目。除非啟用「垃圾郵件」選項,或是將地址或網際網路領域加入「垃圾郵件清單」(如此會啟用「垃圾郵件清單」選項),否則這個資料夾並不會在資料夾清單中建立。

    如果選取「阻擋」,該地址會加入「阻擋清單」。以後來自這個電子郵件地址的所有電子郵件項目都不會傳送至您的「信箱」。

    「垃圾清單」和「阻擋清單」各自最多可包括 1000 個項目。若新增的項目超過 1000 個,系統會丟棄最不常用的項目。

  4. 如果未啟用「垃圾清單」或「阻擋清單」,請選取「啟用垃圾清單」「啟用阻擋清單」

您可以隨時將某個電子郵件地址新增至「垃圾郵件清單」或「阻擋清單」中,只需依序按一下工具 > 垃圾郵件處理垃圾郵件清單阻擋清單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