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4 建立將所有郵件轉遞給其他帳戶的規則

若要建立規則以將所有郵件轉遞給另一個帳戶,請執行以下操作:

  1. 按一下工具 > 規則,然後按一下新增

  2. 「規則名稱」欄位中輸入名稱,例如「轉遞規則」。

  3. 按一下當事件是快顯清單,然後按一下新項目

  4. 「項目為」旁邊,選取「已收到」。請確定沒有選取其他的項目來源。

  5. 「項目類型」下方選取「郵件」

  6. 按一下新增動作,然後選取轉遞

  7. 「收件者」欄位中輸入項目要轉往的目的地地址。

  8. 輸入您要用於轉遞項目的標題,例如 Fwd:。

  9. (選擇性) 輸入轉遞項目使用的過濾器名稱。

  10. (選擇性) 輸入適用於所有轉遞項目的訊息。

  11. 按一下「確定」

  12. 按一下儲存,確定規則旁有一個核取記號 (表示已啟用該規則),然後按一下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