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自定物件類別與內容

您可以定義您自己的自定內容類型,並依需要新增為現有物件類別的選擇性內容。(您無法將強制內容新增至現有的類別中。)您也可以定義全新的物件類別,同時包含標準和自定的內容。


在這一節中


定義自定內容

  1. 按一下您想要延伸其綱要之 eDirectory 網路樹中的任何位置。

  2. 按一下「工具」 > 「綱要管理員」。

  3. 在「屬性」標籤上,按一下「建立」。

  4. 依照精靈的指示定義新的內容。

    執行精靈的整個過程中都有說明。


新增選用內容至類別

  1. 按一下您想要延伸其綱要之 eDirectory 網路樹中的任何位置。

  2. 按一下「工具」 > 「綱要管理員」。

  3. 在「類別」標籤上,選取您要修改的類別 > 按一下「新增」。

  4. 在左邊的清單中,按兩下您要新增的內容。

    如果您不小心新增了某個內容,在右邊的清單中按兩下該內容。

  5. 按一下「確定」。

    您建立的此類別物件現在將具有您新增的內容。若要為新增內容設定數值,請使用該物件的一般「其他內容」頁。


定義自定物件類別

  1. 按一下您想要延伸其綱要之 eDirectory 網路樹中的任何位置。

  2. 按一下「工具」 > 「綱要管理員」。

  3. 在「類別」標籤上,按一下「建立」。

  4. 依照精靈的指示定義物件類別。

    執行精靈的整個過程中都有說明。

    如果您需要定義自定內容,以新增物件類別,則請先取消類別建立精靈,並依前面所說明的定義自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