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共用資料夾

共用資料夾與「檔案櫃」中的其他資料夾一樣,唯一的不同是其他人對這個資料夾都有存取權。您可以建立共用資料夾或和其他人共用「檔案櫃」中現有的個人資料夾。您選擇要與其共用資料夾的使用者,以及要授予每位使用者的權限。如此一來,使用者可以將郵件張貼到共用資料夾、將現有項目拖曳到資料夾,以及建立討論線串。您不能共用系統資料夾,包括檔案櫃、垃圾筒和進行中的工作資料夾。

如果將文件放在共用資料夾中,有權存取共用資料夾的人並不會自動擁有編輯該文件的權限。您必須在「文件共用」索引標籤中授予他們「編輯」的權限,這樣他們才能編輯文件。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使用共用資料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