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共享文件夹

只有 Web 界面才提供此功能。

  1. 导航到要共享的文件夹。

    您可以在我的文件 与我共享 由我共享 选项卡中共享文件夹,前提是您拥有共享文件夹的权限。

    您不能共享“网络文件夹”。您只能共享“网络文件夹”中的文件。不过,您可以共享位于用户主目录中的文件夹。

    共享用户主目录中的文件夹时,也会共享该文件夹中的所有文件和子文件夹。但是,如果您要共享的文件夹中的任何文件或子文件夹在文件系统中被标记为“只读”,则会应用以下行为,而不管您在 Filr 中共享该文件夹时授予的共享权限如何:

    • 接受共享的用户可以查看但无法修改在文件系统中被标记为“只读”的文件。

    • 如果在文件系统中被标记为“只读”的子文件夹未从父文件夹继承其访问控制设置,则该子文件夹可能不向接受共享的用户显示。

  2. 选择一个或多个要共享的文件夹,然后单击共享

    或者

    单击要共享的文件夹旁边的下拉箭头 ,然后单击共享此文件夹

    此时将显示“共享”对话框。

  3. (有条件)要与内部 Filr 用户共享,请转到共享对象字段,并开始键入要与之共享文件夹的用户或组的名称,然后在名称出现在下拉列表中时单击该名称。

  4. (有条件)要与组织外部的用户共享,请在共享对象字段中,指定用户的电子邮件地址,然后单击加号图标

    您的 Filr 管理员必须启用此功能。

    有关与外部用户共享的详细信息,请参见部分 3.4, 与组织外部的人员共享

  5. (有条件)要与公众共享,请执行以下操作:

    1. 在“共享”对话框的右上角单击设为公共

    2. 要查看您现在可以与用户共享的公共 URL,请单击表的类型列中的公共

      用户如果没有 Filr 用户帐户,则必须拥有其中一个可用的 URL 才能查看或下载共享文件。

      您的 Filr 管理员必须启用此功能。

  6. 选择要授予用户或组的访问权限:

    1. (有条件)如果您要与外部用户或公众共享,请单击该用户或组的名称旁边的访问列,以显示“授予共享权限”对话框。

      如果您要与内部用户或组共享,则“授予共享权限”对话框已处于显示状态。

    2. 选择希望用户或组拥有的权限。

      • 查看者: 用户可以查看与其共享的单个文件,或与其共享的文件夹内的所有文件。

      • 编辑者: 用户可以查看和修改与其共享的单个文件,或与其共享的文件夹内的所有文件。

      • 贡献者: (仅当共享文件夹时适用)用户可以在文件夹中创建文件、重命名现有文件、修改文件、移动文件以及删除文件夹内的文件。用户不能对文件夹本身执行操作。

    3. 允许收件人与以下人员重新共享此项目部分中,选择您是否希望他们能够与内部用户、外部用户和公众共享。

      您不能允许接受者重共享用户主目录中的项目。

    4. 单击确定

  7. 如果要让您在步骤 6中选择的权限失效,请执行以下操作:

    1. 在用户或组名称旁边的失效时间列中,单击从不

      此时将显示“共享失效”对话框。

    2. 选择以下选项之一,然后单击确定

      • 在: 选择在给定天权限失效。

      • 此时间后: 指定权限保持有效的特定天数。

  8. 如果要在共享中包括个人注释,请执行以下操作:

    1. 在用户或组名称旁边的注释列中,单击

      此时将显示“编辑注释”对话框。

    2. 为要与之共享的用户或组指定个人注释。

      只有您与之共享的用户和组才能读取注释。

    3. 单击确定

  9. 要确保用户收到有关共享项目的通知,请选择通知

    通知包含以下信息:

    • 一个指向共享项目的链接

    • 专为要与之共享该项目的用户输入的注释(请参见步骤 8

    • 共享失效时间(请参见步骤 7

  10. 通知复选框旁边,从以下通知选项中进行选择:

    • 所有收件人: 共享列表中的所有收件人都会收到通知。

    • 仅限新添加的收件人: 只有添加到共享列表中的收件人才会收到通知。

    • 仅限修改的收件人: 只有您正在修改其共享权限的收件人和新收件人才会收到通知。

  11. 单击确定